龔武生批辦民盟婁底市委社情民意信息
2015年6月18日,婁底市政協第5期社情民意專報刊登了民盟婁底市委關于《建議我市盡快出臺商品房預付款管理辦法 切實維護購房人合法利益》社情民意信息,得到了中共婁底市委書記龔武生高度重視并批辦。
近年來我市房地產市場發展迅速,但是對商品房購房預付款監督缺位,導致我市部分房地產開發項目預付款被開發商挪用,開發商資金鏈發生斷裂后,這些項目大都成了“爛尾樓”。不僅嚴重損害了購房人合法權益,還引發社會不穩定因素。為促進房地產市場良性發展,保障購房群眾切身利益,婁底市政協副主席、民盟婁底市委主委邵瑛,盟市委副主委羊小慶等在廣泛調研基礎上,形成了關于加強對商品房預付款進行有效監管,確保新建商品房后續建設“不斷糧”等相關建議和意見。并于2015年6月12日,以民盟婁底市委名義向婁底市政協提交了《建議我市盡快出臺商品房預付款管理辦法,切實維護購房人合法權益》的社情民意信。6月18日,婁底市政協以《社情民意專報》報送中共婁底市委龔武生書記,6月29日,龔武生書記在民盟婁底市委的社情民意信息上批示“這個建議很好,目前存在的問題很多,請超剛同志(婁底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抓緊研究,出臺辦法盡早實施”。
目前相關部門正在辦理民盟婁底市委建議。(此社情民意信息附后)
建議我市盡快出臺商品房預付款管理辦法
切實維護購房人合法利益
民盟婁底市委
商品房預售資金,是預售人將其開發建設的商品房在竣工備案前預售給購房人,由購房人按合同約定支付的預購房款,包括預收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和銀行按揭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等。一個新建商品房項目的預售款,動輒就上億元,大的樓盤可以達到數十億元。由于不少房地產開發商僅憑少量自身資金,或者根本沒有資金,只是借高利貸輾轉騰挪,便從事房地產開發,期望以房地產的高回報來獲取利益。這樣的開發商先天資金不足,購房者的預付款到了他們手中,他們拿著這一大筆錢或拆東墻,補西墻,用于償還債務;或者挪去建設其他項目;或者支付個人奢侈消費;甚至用預付款參與民間借貸,從中賺取更高額的利息。為了收取更多的預付款,個別房地產老板甚至“一房多賣”,據調查,我市個別房地產開發商一套房屋同時賣給5個人。2014年我市爆發民間借貸危機后,債權人普遍恐慌,急抽資金,使一些主要依賴民間借貸的企業主難以“借新償舊”,資金鏈就此斷裂,導致這些建設項目大都成了“爛尾樓”,交房遙遙無期,讓人看不到希望?;恕把瑰X”期盼早日住上新房的購房人,此時“望樓欲穿”卻無可奈何,唯一的辦法就是不停以各種方式找政府維權,成了地方黨委政府“頭痛”的不穩定因素之一。
為有效防止房地產開發商在預售商品房項目未竣工前將預售款挪作他用或“一房多賣”,從根本上保障預付款的安全,確保新建商品房后續建設不“斷糧”,我們建議,盡快出臺我市商品房預付款管理制度,對預付款進行有效管理。
一、新建商品房項目開發商必須先與銀行簽訂商品房預付款監管協議,規定預付款由簽訂協議的銀行監管后,房地產管理部門才能給開發商發放該商品房項目預售許可證。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在頒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時,必須在該證顯目位置公示預售商品房的監管銀行和帳號。
二、購房者向開發商支付的購房預付款項,直接匯入指定的監管銀行預售資金專用帳戶,憑專用帳戶回單與開發商結賬。
三、監管銀行根據監管協議對預售款進行監管,開發商要求支取資金用于項目建設,應提供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出具的書面材料,依據項目進度給予支付,并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四、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商品房預付款入帳情況,建設工程進度與預售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一旦發現開發商有違規及逃避監管行為,應立即限制該項目的銷售,責令改正或吊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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