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瑛、朱宏志等被選任為省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

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龔佳禾(左4)親切會見婁底市人民監督員邵瑛(右4)一行

邵瑛(右2)、朱宏志(左1)、袁衛國(右1)、李增名(左2)獲頒人民監督員證書
本次省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的選任,是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實行人民監督員制度的規定》,成立了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選任委員會,研究制定了人民監督員的選任條件、構成比例及選任程序,制定了選任方案和選任公告。在選任方式上,實行組織推薦與公民自薦相結合;在選任程序上,設置了發布選任公告、接受報名、初審初選、選任委員會評選、考察、公示、選任委員會研究確認、作出選任決定、頒發證書等9項程序。婁底市共有5人被選任為省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其中邵瑛由省政協從省政協委員中推薦,朱宏志由婁底市政協從市政協委員中推薦。

出席省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頒證大會的婁底市代表團。
左起:郭石修、梁石安、袁衛國、邵瑛、朱宏志、李增名、賀維安
另外有婁底市環保局副局長袁衛國通過自薦,湖南安石集團董事長、婁底市人大代表梁石安由省工商聯推薦,雙峰縣經濟開發區副主任、省人大代表李增名由省人大常委會從省人大代表中推薦選任。

頒證大會會場

人民監督員證書
期間,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龔佳禾親切接見婁底市的5位人民監督員,并與大家合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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